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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哈尔滨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发布时间:2022-10-20 05:0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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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提取金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个职工家庭、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共同购买住房的,不应大于共有权人实际占有份额);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建造、翻建、大修自

提取金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个职工家庭、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共同购买住房的,不应大于共有权人实际占有份额);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支出。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家庭可以分次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应超过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无房租房自住的职工家庭

可分次提取,提取上限为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18000元/年、户,县市12000元/年、户,历年未提取额度不并入下一年度计算。

职工家庭申请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提取的

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出资部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金额应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2.离休、退休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