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按照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
5.具有规定的房屋总价款一定比例的首付资金;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贷款抵押。
7.个人信用良好记录
二、申报材料
1、借款申请表
2、借款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婚姻关系证明
3、购房合同
4、首付款收据
5、借款申请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银行卡)
6、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各一张、六分方章各一枚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1、受理
2、后台审批贷款
3、签订合同
4、不动产部门办理预抵押登记
5、预抵押落实后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