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区广大灵活就业缴费人员:
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年度缴费工作即将结束,按政策规定,底前如不能按时缴费,跨年度后,将无法补缴之前保费。为确保个体灵活就业缴费人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双城区12月份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批扣预计将于12月15日开始;本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经办业务预计将于12月25日停止。请在时间节点前做好缴费准备。
二、缴费情形及方式
通过银行划扣参保人员请及时自行关注本年度扣费情况,存在缴费中断的,务必在12月15日前在银行卡内存入足额费用,避免金额不足导致扣费失败。如无法正常扣缴,可通过工商银行和哈尔滨银行二维码扫码方式或者银行网点窗口自行缴费。如自行缴费遇到问题无法缴费,请在12月25日前到社保大厅窗口办理。
三、特殊情形及方式
1.度已参保但因缴纳费款有困难等原因存在当年缴费中断人员,依据人社厅发〔〕16号文件规定,12月20日前可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注意:补费人员需到社保大厅申请重新核定缴费计划,再通过工商银行和哈尔滨银行二维码扫码或银行网点窗口自行缴费。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系统默认将无法继续进行扣缴。因档案年龄小于身份证年龄未办理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缴费不足15年的,这类人群如想继续缴费需及时到社保大厅重新在系统中核定缴费计划,发送至税务后再通过工商银行和哈尔滨银行二维码扫码或银行网点窗口自行缴费。
四、自行缴费操作指南(请选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