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5家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青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户籍要求:黑龙江省青冈县户籍(9月6日前为黑龙江省青冈县户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3.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青冈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gnet.gov.cn/)“通知公告”栏 、青冈县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8日-- 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东侧39号备用窗口。
咨询电话:0455—3230983。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粘贴到一张纸上写好姓名),提前下载并用A4纸打印《青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将两张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个人简历从高中起填写,表中“本人签字”须在现场报名时手写签字。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 政策加分: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标注,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黑政办发〔〕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项目生,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三年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9月17日(含)。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符合其它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改报,但只有一次改报机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时间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考生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面试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有关事项通过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电话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六)考核和体检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重点是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3.拟聘用人员没参加考核、体检的或经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每个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内,按照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标准核定工资。聘期内工资、相关福利待遇及年度考核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标准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青冈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及时关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报考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如发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和无法取得联系情况,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2.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事宜由青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布。
附件详见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