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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哈尔滨城镇居民医保相关问题解答

2020哈尔滨城镇居民医保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2-11-01 22:0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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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问题16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上年度我市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具体标准: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5%,建立个人账户。2、住院医疗统筹。缴费比例为5%,不建立个人账户。问题17城

问题16

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上年度我市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具体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5%,建立个人账户。

2、住院医疗统筹。缴费比例为5%,不建立个人账户。

问题17

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是什么?

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9.5%)的,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标准按照年龄结构、分档次按比例划入: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照3.1%划入;

2、年龄在45周岁以上,按照4%划入;

3、退休人员,按照养老金的5%划入,养老金低于上年度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按上年度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为基数划入。

问题18

参保职工在不同级别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如下表:

问题19

参保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超过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在职人员报销90%,个人负担10%;退休人员报销93%,个人负担7%。

问题20

参保职工住院治疗个人应该负担的费用有哪些?

答:参保职工住院,个人负担费用包括:住院起付标准部分、自费部分及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问题21

参保职工在哈市定点医院住院什么情况下自付比例会有提高?

答:在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一院群力院区、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哈医大四院松北院区、黑龙江省医院、省医院南岗分院住院治疗的,个人负担比例在规定的基础上相应提高3个百分点,即在职人员个人负担13%、退休人员个人负担10%。

问题22

参保职工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个人负担部分有何特殊政策?

答:精神病患者在定点专科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10%。

问题23

参保的传染病患者有什么特殊医保待遇?

答:参保的传染病患者在传染病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问题24

参保职工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答: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

http://221.207.175.178:7989/personlogin/

哈尔滨智慧人社手机APP及人民同泰连锁店各门店(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等多种途径进行家庭关系登记备案,实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问题25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中断续接时待遇如何?

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医疗保险续接的,需在3个月内办理续接手续,缴费连续,待遇连续;超过3个月办理续接手续的,自缴费满6个月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但中断缴费前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问题26

如何查询或修改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密码?

答:查询密码: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就近社区设置的“自助一体机”上,点击“人脸识别”功能进行密码查询。

修改密码:在查询到旧密码后,点击“我要办理”→“密码修改”→输入“旧密码”→再输“新密码”→密码修改完成。

问题27

个人缴费明细如何打印?

答:登陆哈尔滨市医疗(生育)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网址:http://221.207.175.178:7989/personlogin/)

未注册点击“马上注册”,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录后,点击“职工查询”,选择“个人缴费信息查询”下的“个人身份缴费信息查询”,输入需要查询的缴费日期,点击“查询”。如需打印,点击“打印”,即可打印出自带电子公章的缴费明细。

问题28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如何查询?

答: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服务设施目录的查询,可登录哈尔滨政务服务网网址:

http://221.207.175.178:7989/uaa/personlogin#/personLogin

进行目录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