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
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补贴标准:
2020年全市“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2196元标准执行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区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
9.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1248元执行
6.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853元执行
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656元执行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因疫情原因,同时对2019年未及时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可一并进行补办。